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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评选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开始申报啦!5月31日截止!时间:2021-03-19 会员朋友们, 注意啦!注意啦! 一年一评选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可以开始申报啦! 申报条件与监测对象 申报数量 申报与监测程序 01 申报程序 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其他企业逐级推荐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 企业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申报,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以本部门名义向地级以上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推荐。 2 地级以上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充分征求本级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市政府名义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推荐企业要注明是否已被认定为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及认定时间和文号。 02 监测程序
申报与监测时间及材料 纸质材料 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申报企业填写)、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表(监测企业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 企业2019和2020年度依法纳税情况说明; 企业2019和2020年度无拖欠职工工资、未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说明; 企业征信情况或银行信用评级情况; 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交易场所)的产权证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复印件,加工、贮藏保鲜等设施照片; 企业提供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经纪人、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购销、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合同、协议复印件。2019和2020年企业带动农户及带动农户增收情况说明(原则上由县农业农村部门提供); 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表明企业及产品竞争力情况属实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办法》附件中的相关内容); 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专题介绍材料(约1500字);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扫描以上二维码查看附件 以上所有材料按顺序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要有材料目录和页码)。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各页面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杜绝虚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