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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策法规 >>农业政策 >> 增城农机购置补贴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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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农机购置补贴优惠政策

时间:2019-03-27     【转载】   来自:省蔬菜产业协会办公室   阅读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以广东省确定的11大类32个小类80个品目为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补贴机具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已被取消补贴资格,或者不符合认证管理、许可证管理等的产品,不能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

◆购机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一般农机产品每档次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6%测算。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限额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造成补贴资金指标不足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为: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2.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上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购机个人或组织。当申请者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可按申请和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确定。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与责任。

通过其他渠道取得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购机者所购买的同一机具,不得重复申请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补贴限额。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尽可能扩大受益面。原则上个人年度享受补贴的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单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享受补贴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购买敞开补贴的机具不受此条款限制。

补贴对象应承担的义务。

补贴对象购机后必须依法接受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补贴机具检查管理和质量跟踪调查,并服从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合理调度,积极配合当地农机推广活动,在重要农时季节、灾害抢收和救灾复产时节优先为本地农业生产服务。

三、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全额)购机、定额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申请。申请者在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自主购买机具3个月内,向所在区农业(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资料。申请者为个人的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2、购机发票;3、种粮综合补贴“一卡通"存折或本人广州农商行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请者为组织的须提供:1、营业执照;2、购机发票;3、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者须同时签订《广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承诺书》。

对以下情形的,另须按如下要求办理:

    1.非本地户籍的购机申请者须提供租地合同或协议。

    2.对于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其所有人须在领取《广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补贴资金暂不兑付。

    3.对于购置安装类机具,如简易保鲜储藏、微灌设备,烘干、畜牧饲养、茶叶加工等机械的,申请者须同时提供竣工确认书。

    4.对于购买其他单机补贴额在1万元及以上机具的,申请者需携带所购置机具供区或镇(街)农业(农机)管理部门核实,对于不便携带的机具,由区或镇(街)农业(农机)管理部门上门核实,核实时需进行人机合影以便存档。
    增城区农机服务中心管理科,咨询电话:32820603,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富力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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